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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苏仙区法院破解执行难经验被湖南高院推广
作者:黄译萱   发布时间:2019-10-24 15:30:51


    10月21日,记者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全力破解执行难》的信息稿件被《湖南法院简报》信息专刊第41期作为经验交流材料选用,并在全省推广。

  2018年以来,郴州市苏仙区法院顺利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超过“三个90%、一个80%”的第三方验收合格标准。2019年6-9月在全省法院125个基层法院执行质效综合考评中,该院排名第17位、第20位、第4位和第12位,连续四期进入全省前20名,执行质效大幅提升。

  该院的主要做法有:一是依靠党委,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主动向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和上级法院加强汇报,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区委书记和区委常委会分别听取法院执行工作汇报,并要求各方予以大力支持。区委政法委书记先后主持召开全区“执行工作推进会”和“执行工作联动联席会”,参与指挥重大案件的执行。区委办、区政府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区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在区财政实行“红线”管理的情况下,给法院专门划拨指挥中心建设款和执行垫付款共计300余万元,在区综治考核中加大执行工作计分权重。

  二是压实责任,尽全院之力决胜执行难。2018年以来,重构执行工作领导责任体系,党组书记、院长直接主抓执行工作,分管执行副院长为常务分管领导,其他院领导参与执行工作,层层压实领导责任,明确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领导即引咎辞职。抽调精干力量充实执行队伍,稳定保持50余人的执行力量全力攻坚,最多时达到80余人。每周定期召开执行工作调度会,实行定案件、定数量、定时间、定方式的“四定”挂图作战模式。院长每天督促协调,跟踪进度,确保效果。

  三是推陈出新,积极探索创新执行方式。探索创新执行方式,设立一个指挥中心、五个执行团队。指挥中心统一网查、线下查控,发、送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监控执行节点,之后再将案件分配给各承办人。对涉及三个案件以上的被执行人实行按团队分案(5件为限);对人数众多的案件(5件以上),按团队顺序轮流指定承办人负责,以减少当事人诉累。执行涉控制财产案件时,向当事人送达财产类别、数量及到期时间的风险提示。执行事务集约化或外包,每月集中两天分片开展执行现场调查,对执行过程中需处置财产的,由外包公司负责询价、挂网拍卖、张贴拍卖公告、腾房公告等工作,节省办案人员的时间和精力。力推司法惩处,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坚决依法制裁。2018年司法拘留138人次,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4件16人,已判决4件4人,全处实刑;2019年截止9月,司法拘留274人次,拒不执行判决1件1人。

  四是加强宣传,为全力破解执行难营造良好氛围。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执行工作、见证执行,全面展现执行工作成效。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短信平台,向代表、委员定期汇报执行攻坚进展,主动接受监督。部署开展“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涉民生等执行清积兑现”“矿博会值守老赖”“中秋收网”等专项活动,扩大法院执行工作民众知晓度。广泛宣传执行工作的重大举措和执行干警不畏艰难、奋勇拼搏奉献精神,扩大法院执行工作民众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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