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广东男子以高薪为饵组织他人偷越国境获刑
作者:管星明   发布时间:2019-11-15 09:32:22


  广东男子阿成为了自己养猪场节省劳动力成本,不惜铤而走险,远赴广西靖西、那坡边境,组织他人偷越国境,谁知机关算尽,反把自己送进监狱。阿成因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被广西靖西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被告人阿成在广东省化州市经营一家养猪场,阿呆(另案处理)自2017年3月份开始在该养猪场打工。因养猪场缺少工人,被告人阿成与阿呆商量,以“高薪”招聘为诱惑,由阿呆帮联系两名越南人到养猪场打工。当阿呆联系好越南籍人员阿标、阿罗后, 2017年8月30日晚,被告人阿成及其朋友驾驶一辆车牌号为粤K号的黑色丰田牌轿车和阿呆一起从广东省化州市前往广西那坡县。到达那坡县城后,阿成及朋友在那坡县城等候,阿呆则到越南接阿标、阿罗。同年9月1日 9时许,被告人阿成接到阿呆的电话,称其及两名越南人已到那坡汽车客运站,阿成遂到那坡汽车客运站接阿呆等人。阿呆和2名越南国籍人员上车后,阿成即驾驶粤K号的黑色丰田牌轿车前往广东省。当日10时许,阿成驾驶的车辆途经广西靖那高速公路某服务区时被那坡县念井边防派出所民警查获,阿成、阿呆、和2名越南籍人员一起被带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经查,2名越南籍人员均未办理任何合法有效的出入境证件。

  被告人阿成违反我国有关出入国境管理法规,非法组织2名越南人偷越国境,其行为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阿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当庭认罪,并愿意缴纳罚金,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包月蓉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9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