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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法院集中宣判3起涉毒案 最高获刑3年
作者:陆慧敏 周丽丽   发布时间:2020-01-13 14:02:16


  年关将至,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进一步震慑毒品犯罪,近日,福建省政和县人民法院集中宣判3起涉毒品案件,林某等3名被告人分别因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

  案件一

  经审理查明,2019年5月22日,被告人林某文与马某遥(已判决)经微信联系,约定到政和城区某街道边,将1.5克甲基苯丙胺(冰毒)贩卖给马某遥。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文的行为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案件二

  经审理查明,2019年1月至3月期间,被告人魏某有多次向马某遥贩卖甲基苯丙胺共计5.3克,非法获利人民币5000元。法院认为,被告人魏某有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其有违法犯罪前科,应酌情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故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案件三

  经审理查明,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期间,被告人陈某炜两次向叶某平等人贩卖甲基苯丙胺共计2.5克;期间还三次为吸毒人员蔡某松提供甲基苯丙胺和吸毒工具,容留其在住房内吸食毒品。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炜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政和法院始终保持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2019年以来审结涉毒品案件19件25人,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12人,有效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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