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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法院六举措司法温情呵护未成年健康成长
作者:潘玉洁   发布时间:2020-05-07 13:41:05


  针对未成年犯罪,广西永福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用司法温情呵护未成年健康成长。2017年至2019年,该院共受理未成年刑事案件18件23人,其中2017年6件6人,2018年7件11人,2019年5件6人。

  一是寻根溯源,司法帮助未成年。该院通过走访未成年所在社区、村委,了解未成年人家庭情况,找到未成年犯罪原因和动机,针对根源问题,对症下药,帮助未成年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减少未成年犯罪现象的产生。

  二是优化庭审,司法感化未成年。设立少年法庭,由该院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女性法官担任审判员,并且根据案件特点,选择教育机构、社区、工会、妇联等相关单位的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开展“庭前交心谈话”、“庭审教育感化”等系列法庭教育,从思想上对未成年犯罪进行改造,防止他们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三是沟通家庭,司法呵护未成年。在未成年案件审理过程中,该院发现多数未成年缺失家庭关爱,甚至部分未成年法定代理人不配合法院工作,拒绝参加庭审。针对此类问题,该院与未成年家属沟通协调,从未成年教育、家庭影响等多方面与家属进行沟通,让家属意识到未成年教育的重要性,让未成年感受到家庭关心,树立重回社会的信心。

  四是判后回访,司法温暖未成年。该院大力开展未成年人犯回访帮教工作,通过电话回访、面对面等方式进行判后回访,了解未成年人犯重回社会所遇困难,及时发现、矫正未成年人犯不良思想苗头,进行有的放矢的疏导教育,帮助他们梳理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对生活确有困难和需要帮助的未成年人犯提供全面帮助,让他们感受到司法温暖和关怀,从而有效避免和减少未成年人重新犯罪。

  五是院校联合,司法教育未成年。针对未成年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较大的犯罪特点,该院与教育局进行沟通,把学校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从青少年心理发育等方面出发,定期召开家长会议,与家长共同对未成年进行普法教育。同时,针对未成年青春期会遇到的现象,进行辅导教育,审教结合,通过具体案例对未成年进行教育,避免未成年结交不良朋友,步入歧途。该院还在每年的“公众开放日”邀请中小学生参加观摩庭审,2017年至今,该院共接待到院参观中小学生300余名。

  六是信息保密,司法保护未成年。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严格执行不公开审理的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名誉权。对未成年被告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不向外界披露未成年罪犯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任何资料。制定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于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罪案件,以适用犯罪记录封存为原则,以不适用为例外,全面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封存的犯罪记录卷宗封面加盖“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印章等明显标识,将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单独存放,并实行专门的管理及查询制度。最大限度地降低刑罚对未成年人成长的不利影响,通过司法保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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