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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县法院为农民工追回40余万元劳动报酬
作者:加依娜尔   发布时间:2020-06-04 15:48:13


    近日,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两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追回拖欠工资4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14年间,申请执行人阿某和被执行人傅某口头约定,在被执行人承包的工地打工,赚取了13.61万元的工资,被执行人傅某口头承诺尽快付清。但傅某迟迟没有向阿某支付劳动报酬,阿某多次索要无果后,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木垒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傅某以没钱为由仍不履行义务。阿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5年,申请执行人张某在被执行人承包的工地打工,被执行人傅某向申请人张某出具了欠条,承诺在2018年底付清工资欠款。但被执行人至今对欠款分文未付,申请执行人多次索要被执行人总以各种借口推脱,后张某向法院起诉。该案经木垒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由被执行人傅某立即给付张某劳务工资20余万元,调解生效后,因傅某不按时履行义务,张某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傅某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有履行能力却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傅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积极运用多种方式联系被执行人傅某,劝说、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并详细告知了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的法律后果。由于被执行人未如实报告其财产情况,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其银行账户进行查询,发现被执行人账户上有40余万元,便及时进行了控制。经执行法官多方面给被执行人做工作后,傅某主动与执行法官沟通,全额履行完毕,两起案件圆满执结,有效维护了法律的威严和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木垒县人民法院一直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力度,及时立案,专项执行,优先安排人力、物力执行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用高压手段对“老赖”形成强大震慑,依法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效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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