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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法院“7+7度”模式推进文明单位创建
作者:宋邦永   发布时间:2020-06-08 13:53:13


  2018-2020年6月,贵州省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省、州文明委部署要求,党组高度重视,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目标任务,实现规定创建动作不走样,自选创建动作有亮点有特色。

  “党建+司法审判”模式,提升文明创建的高度

  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党建引领,积极开展党建+文明创建工作。该院充分发挥党组的政治核心作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主题教育组织策划各项活动,坚持以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为契机,“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员”的四级联动,为文明机关创建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思想、政治、队伍、作风建设。近年来,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综合绩效考核连续六年位居全省第一方阵,在全国三十个民族自治州中,案件受理数全国第二,结案率居全国第一。

  “指标+自选动作”模式,拓展文明创建的宽度

  指标就是生命线,指标就是指挥棒,但没有自选动作,表面上看是不折不扣,但也可能是千篇一律或照本宣科。

  因此,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在文明机关创建工作中,在规范“基本动作”的同时,强化文化建设、内外联建和多元并进等一系列自选动作,共同致力于大力普及倡导社会主流价值观,宣传文明礼仪知识。

  如在政治文明领域,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常规开展覆盖全院干警的政治学习“每周一学”的集中政治轮训。

  又如在生态文明领域,管辖的贵州省环保厅诉被告昆山昆化贵定化工厂等三被告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系全省首例省级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这些“自选动作”,增加了文明机关创建的宽度。

  “创新+智慧法院” 模式,加快文明创建的速度

  结合黔南法院信息化建设位居全省第一的优势,把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与文明机关创建紧密结合起来。

  该院从软件机制、硬件投入和管理服务三个方面入手。

  以网上办案、跨域立案和“智慧审判”、“智慧管理”、“智慧执行”和“智慧服务”的“四智”方式,利用户外、电梯电子显示屏、微博、微信、微视频和新闻客户端的“三微一端”新媒体,刊播文明机关创建宣传信息,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司法服务、更加优美的诉讼环境、更加智能的审判流程和更加健全的服务功能,为文明单位的创建装上智能化的“翅膀”,驶上“信息化”的高速公路。

  “协调+联创联建”模式,延伸文明创建广度

  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把文明机关创建工作与外单位的联创联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联创方式,让文明机关创建工作走出机关、走进有关单位,互相学习,取长补短。

  如在学习先进方面,组织调研考察团先后到湖北、青海、新疆、广西等地法院学习,组织创建专班到州林业局、州公安局等单位虚心学习交流。

  又如在诚信机制建设方面,加强与检察、公安、银行、国土及媒体等单位合作联建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机制,正逐步成为司法文明的新方式和新领域。

  “绿色+精神文明”模式,优化文明创建的亮度

  在2018年申创“文明窗口”“文明标兵”的基础上,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不懈地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积极打造世界一流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大力加强法院诉讼中心服务窗口提档升级,以全面深化家事审判机制和审判方式改革、“贫困户绿色通道”、“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一站式服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多种绿色便捷方式,提升服务水平。

  用浓厚的创建氛围、高效的服务效率、规范的服务标准、完善的便民措施,以窗口的“小文明”折射出法院的“大文明”。 站在司法文明的制高点,不断提高审判业务文明化规范化水平的同时,加强对职工的精神上补钙和加油,以审判业务成绩检验文明单位争创工作的活动效果。

  “开放+文化涵养” 模式,夯实文明创建的厚度

  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利用文化建设走在全省法院前列、具有浓郁的区域民族法制特点和司法审判机关特色的特点和优势,用文化的力量,推动开放式文明机关创建。

  积极采取“法院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万名代表听千案”庭审和“进法院、强监督、促示范”等多种方式宣传文明创建。

  举办法院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延安党性教育培训班、举办法院系统干部职工运动会、开展庆祝建党周年系列活动、举办庆祝建国70周年开展法院系统“壮丽70年,奋进新时代”合唱比赛,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多项意义丰富的主题党日活动、参观都匀监狱警示教育基地、参观黔南州脱贫攻坚成就展、参观猴场会议会址重温入党誓词、到罗甸麻怀隧道学习邓迎当代愚公精神、组织全州法院系统先进典型人物宣讲报告会等,让文明创建与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

  “共享+成果转化”模式,增强文明创建的温度

  不为创建而创建,不为文明而文明。

  不求所有,但求所用。

  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切实把文明机关创建的成果惠及更广范围内的人民群众,各机关单位、普通人民群众都可以自由参观“法文化中心”等文明创建的成果,把文明单位创建的成果惠及更多数的普通人民中,从传统审判向文明审判方向转变,从文明审判的目标向化解纠纷、服务群众的最终落脚点转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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