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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法院:教育整顿进行时 涉民生案执行首当先
作者:陈凤辉   发布时间:2021-03-25 14:28:10


    当前正值政法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教育活动开展期间,为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践行以人民为中心、为民办实事的发展思想,广西隆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日前处理了三起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及时为农民工讨回了工资19万余元,切实保障了农民工切身利益。

  2015年,第三人韦某某挂靠被告广西永顺建设有限公司承包工程,雇佣原告黄某某、黎某某、王某等人为施工点现场管理人员,并按月支付劳务费。2016年12月工程俊工,第三人韦某某向原告黄某某等人出具《欠条》,期限为2017年1月20日前付清。2019年12月23日,经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第三人韦某某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黄某某等人的劳务费及利息,被告广西永顺建设有限公司对第三人韦某某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生效后,韦某某和广西永顺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黄某某等三人于2021年1月向隆林法院申请立案执行。

  隆林法院一直把做好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等民生类案件的执行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对农民工申请人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安排解决。隆林法院在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进行网络查控,及时采取强化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2021年3月22日,申请执行人黄某某、黎某某、王某三人的劳务工资及利息共计19万余元全部执行到位。黄某某等三人对隆林法院执行局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是执行工作的根本目标,隆林法院强力执行农民工讨薪案件,充分兑现了法律判决,实现了司法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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