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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政和法院集中发放执行款77万元
作者:潘强 连其宝   发布时间:2021-05-14 16:24:01


    “以后我再也不轻信他人了,执行法官帮我追回这些钱真是解了我的燃眉之急,非常感谢!”5月11日上午,福建省政和县人民法院为薛某姬诈骗案的10名被害人集中发放执行款77万余元,及时兑现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一名当事人在拿到执行款后,激动地向法官表示感谢。

  2018年6月至2019年12月间,被告人薛某姬在没有偿还能力情况下,多次以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为由,骗取被害人范某等10人计人民币1110万元。法院认为,被告人薛某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刑事判决书生效后,薛某姬未履行退赔,政和法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发现,薛某姬与赖某民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正在本院民事审判庭调解,执行法官迅速采取强制措施,冻结其“购房尾款”77万元,遂有了开头的一幕。

  执行工作没有终点,执行干警们将继续通过线上线下查控措施,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动员被害人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持续强化执行措施,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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