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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向更深层次发展更高水平迈进
作者:蔡长春   发布时间:2021-07-22 14:02:47


  健全审判权责清单制度,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完善“四类案件”识别监管机制,确保制约监督覆盖审判执行全流程、全领域。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15个省区市的305个试点法院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司法效能明显提升。

  疫情期间,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充分显现,无接触式诉讼服务广泛应用,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参加诉讼,实现“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

  ……

  3月8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展示了2020年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亮眼成绩单。

  勇立潮头开新局,砥砺奋进谱华章。

  2020年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召开以来,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在更高起点上再出发,向更深层次发展、更高水平迈进,司法权责强化落实,审判监督管理机制逐步健全,司法职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持续提升,广受群众点赞好评。

  高位推动确保改革见实效

  组织召开贯彻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专题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上来。

  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就司法改革“回头看”、司法体制改革总结评估等工作作出专门安排。

  ……

  一年来,最高法紧盯目标任务,科学谋划强部署,多措并举抓落实,全力以赴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加强督察问责,有效传导压力,不断增强改革主动性和实效性。

  最高法配合中央改革办、中央政法委赴地方开展专项督察和调研,统筹推进中央部署改革任务和“五五改革纲要”任务,召开全国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会,通报改革督察和总结评估情况,部署下一阶段推进司法改革工作的主要思路、重点任务和工作方法。

  印制编发司法改革相关文件,为改革提供明确指引和有益参考。

  最高法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重大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确保试点工作积极稳妥、依法有序推进;持续编发《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司法改革动态》,推动改革经验转化提升。

  此外,最高法明确提出,要坚持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改革,努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充分展现服务大局的改革新作为。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

  各级人民法院积极响应,主动作为,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健全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

  法官也要“受审”,能适应吗?

  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给予审判团队充分自主权,也给权力戴上“紧箍”。该院借鉴听证会模式,建立了责任案件内部听证制度,让“法官审法官”——上诉被发回、改判的案件,控方为审管办;涉信访的案件,控方为信访团队;涉嫌违规违纪的案件,控方为监察室。

  辩方席上,坐着的都是案件的承办法官。

  “听证会成员由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担任,一经考核被认定为责任案件,不仅要对承办法官进行考核扣分,严重者还可能面临纪律处分,甚至退出员额。”临沭县法院院长张星磊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内部听证制度倒逼法官提高司法审判能力,规范审判行为。

  权力放下去,责任必须担起来。

  临沭县法院此举,既是审判权力制约监督进一步加强的创新之举,也是人民法院有力推进相关工作的缩影。

  一年来,全国各级法院按照要求制定完善本院审判权责清单并报上级法院备案,部分地方法院将权责清单内嵌于日常工作考核系统,实现权责清单要素化、标准化、信息化。

  与此同时,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稳步推进,不断完善与机构设置相配套的运行管理机制,促进机构设置由“物理变化”向“化学反应”转变,机构职能配置对审判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作用进一步强化。

  在研究起草《法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惩戒委员会章程》《法官惩戒工作条例》等规范性文件的同时,最高法积极筹备设立法官惩戒委员会,推动省一级全面设立法官惩戒委员会,督促指导各地惩戒制度实质运行,推动审判监督制度生威发力。

  人民法院还以信息化智能化应用为支撑,将科技优势转化为监督管理效能。

  各地法院建立健全信息化办案平台,健全“四类案件”智能识别、自动标注、全程留痕应用机制,拓展自动随机分案、繁简识别、风险预警等功能,推动实现全院、全员、全流程监督;建成贯通全国四级法院的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健全月报告、随时报告和定期通报制度,加强“零报告”等情形分析研判,司法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健全。

  纠纷化解效能进一步提升

  今年1月21日,随着法槌敲落,通过远程庭审系统,法官、检察官、被告人线上“隔空对话”,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如期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异地被告人危险驾驶案。

  疫情防控期间,智慧法院大显身手。

  早在2020年3月疫情暴发之初,最高法就制定印发了《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明确在线身份认证、网上立案、在线庭审、电子送达等诉讼规则。

  2021年6月,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推动构建涵盖各审判领域、覆盖诉讼全流程的在线诉讼规则体系,“中国特色、世界领先”的互联网司法新模式更加成熟定型。

  “智慧庭审”既节省了开庭等待时间,又避免了疫情传播风险,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江苏某公司支付15万元给湖北武汉某公司研发产品,产生纠纷后诉至法院。作为全国首批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地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采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突破时间、空间局限,仅用一个月便化解纠纷。

  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以制度创新全面激发程序效能。

  最高法深入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探索扩大司法确认、小额诉讼和独任制适用范围,进一步优化简易程序规则,推广和完善在线诉讼程序机制,让诉讼程序、司法资源与案件疑难复杂程度更加匹配,推动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

  数据显示,2021年一季度,试点法院诉前委派化解纠纷数同比增长128.06%;小额诉讼、简易程序案件适用率分别为20.93%和66.24%;二审独任制适用率为44.79%;在线庭审案件数、电子送达成功率环比增长7.02%,审判资源配置更加合理精准,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今年7月的一天,几名农民工站在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法院多元调解室外,脸上写满了喜悦。

  原来,为拿回某房地产公司拖欠的10万元工资,他们将公司诉至法院。承办法官为确保农民工及时拿到款项,节约诉讼成本、减轻诉累,对该案进行诉前多元调解,多次与双方充分沟通、释明法理,促成房地产公司支付工资,圆满化解纠纷。

  当前,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

  各地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工作意见,为群众提供“一站、一网、一号、一次”通办服务,并构建起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巡回审判四种渠道相互融合、有机衔接的诉讼服务格局。

  在此基础上,各地法院以提升诉讼体验、消除诉讼不便为导向,根据不同当事人不同需求,提供多途径、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案,线上调解平台实现四级法院100%应用,平均调解时长只需23天,速裁快审案件平均审理周期36天,真正做到让群众“只进一个门、最多跑一次”。

  风好正扬帆,战鼓催征程。

  司法改革是一个持续且不断深入的过程,站在新起点上,人民法院将持续发力,推动改革红利不断释放、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增强。



来源: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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