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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进行时:法官隔离在家 “隔空”化解纠纷
作者:穆童   发布时间:2021-08-16 15:47:13


  “现在请双方当事人陈述一下调解意见。”8月12日下午,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法官曹媛媛通过“云间”庭审系统成功调解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对此结果均表示满意。这起案件也是曹媛媛法官在封控区隔离期间通过线上办理的第4起案件。

  8月3日下午,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第11号通告,进一步调整封控区范围,曹媛媛法官的家处于封控区,封控区实行“只进不出”。看到这一通告,她的第一反应是,不能出小区,已经安排的庭审怎么办?回想去年“战疫情”的经验,当天下午回家时,她便带上了近期已安排开庭的卷宗材料、笔记本电脑和法袍等办案必备用品。在居家办公期间,她和书记员孟丽随时保持联系,不断梳理工作,确保隔离不隔“审”,审判“不打烊”。

  8月12日下午,根据“预约”,双方当事人、法官、书记员准时进入“云间”庭审系统。该案是原告郑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诉被告陈某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此前已经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双方对案件事实争议不大,被告表示只是因为暂时无法按约定期限支付房款,才引发违约。如果开发商坚持起诉的话,只能解除合同。庭审结束时,结合当前整体经济形势和被告的实际情况,曹法官建议双方进行全面考虑,并慎重作出选择,希望最后达到双赢的局面。根据法官的建议,双方进行了审慎的考虑,并多次进行了协商。法官在此期间也多次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实时了解情况。经过几次协商沟通后,双方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并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

  没料到赶上突发疫情,为保证办案进度不受影响,曹媛媛法官把调解从“线下”搬到了“线上”,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于2023年4月15日前分五次向原告支付购房款41万元及违约金1.14万元。随后,曹媛媛法官根据调解协议制作了民事调解书,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通过电子送达的形式向当事人进行了送达。该案以调解方式顺利结案。

  “在这个特殊时期,这样的办案模式很实用,让我们足不出户就能化解纠纷,真是太方便了。法官居家隔离还心系案件,是真正为我们办实事。”双方当事人对法官表示充分肯定。

  “突发疫情给群众生活带来很多不便,作为法官,一方面要积极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另一方面也要尽自己最大努力解决群众的烦心事,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做到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两不误。”曹媛媛法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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