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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刑两年六个月
作者:兰天鸣    发布时间:2021-10-19 09:49:23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18日对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宣判。该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郭美美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据公诉机关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分别自2021年1月和2021年2月起,在明知上家赵某(另案处理)处所销售的减肥糖可能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情况下,仍各自以每盒699元等单价对外销售。至案发,被告人郭美美销售减肥糖100余盒,收款7万余元。其间,被告人郭美美还帮助被告人汪邹雅向赵某订货、付款,共同销售减肥糖4盒,收款2796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从查获的涉案减肥糖中检出西布曲明成分。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的行为均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最终,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郭美美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被告人汪邹雅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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