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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法院执结一起标的近五百万元案件
作者:刘玉漫   发布时间:2021-11-09 13:44:41


    11月5日,陕西省岚皋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标的近五百万元案件。

    该院于2021年1月4日收到陕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岚皋县某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其支付工程款及履约保证金4536543元及利息。因该案涉及金额较大,办案法官一方面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进行核查,另一方方面多次实地走访调查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有位于岚皋县民主镇某小区未出售的门面房。此后,办案法官多次实地了解该未出售门面房的情况。

  据了解,该未出售的门面房大多数已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办案法官多次上门告知承租人该院将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未出售的门面房进行查封、拍卖。二拍中,买受人陈某以最高竞拍价拍得A楼2号商铺,买受人刘某购得A楼8、9、10号商铺。其余门面房因无人竞买而流拍。此后,该案进入以物抵债程序。最终因流拍而抵债的门面房总面积为1319.57平方米,价值总额为3430882.00元。岚皋法院以物抵债裁定下达后,被执行人及占有该房屋的案外人却以种种借口拒不迁出。

  为切实保护买受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采取了多种措施,多次对被执行人及相关案外人约谈、组织各方当事人座谈,并带领执行干警多次实地调查该拍卖物的具体实情。最终在法律的强大威慑下,在办案法官情理的感召下,被执行人配合法院腾退。

  11月5日当天,岚皋法院执行干警一行8人到达现场进行腾退移交工作。腾空行动从上午10时一直持续至14时30分,执行干警对屋内所有物品逐一清点、登记,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房子腾空后交由买受人上锁保管,执行人员有序撤离,一起强制腾房任务顺利完成,案件圆满执结。

  法院的强制执行力受到当事人的点赞与认可,也让当事人正确认识到了法院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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