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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法院“三聚焦”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作者:黄丽平   发布时间:2021-12-23 15:27:21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近年来,福建省顺昌县人民法院深入践行“两山”发展理念,创新生态司法审判实践,全国首创“生态司法+碳汇”工作机制,在法治轨道上大力推进顺昌“双碳”目标实现,审结一审环境资源类案件235件。

  聚焦“双碳”命题,创新“融合式”的司法协同

  秉承同源、同向、同力,建立“生态司法+碳汇”协同机制,筑好“固碳”法治屏障,开启最先一公里。

  一是做减法:创新融入“森林生态银行”。2020年1月,该院与县林业局全省首签“森林生态银行”合作备忘录,建立“四联”工作机制,深化生态司法协同。对涉及“森林生态银行”商品林赎买、林地托管经营、林权抵押贷款等纠纷开通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推进生态环境资源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

  二是算加法:修复性司法的“价值之变”。该院以“一元碳汇”项目为切入点,将修复性司法理念融入涉生态环境资源案件,通过法院引导,在全国率先试点以被告人自愿认购“一元碳汇”方式替代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切实传递“保护者获益、破坏者赎买”的鲜明导向,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从“一元”向“多元”的转变。

  三是求等式:司法服务助力“两山”转化。该院出台《关于支持“一元碳汇”项目的实施办法》,建立资金认购和使用机制,形成资金闭环管理,保障碳汇资金使用安全合规。积极争取南平中院支持,加快推进碳汇认购修复模式在全市范围的试行推广,形成了“破坏者赎买—保护者受益—受益者保护”的良性循环。

  聚焦治理难题,创建“一体化”的保护体系

  秉承共建、共治、共享,积极探索跨地域、跨部门的协同联动,着力提升碳库增量,凝聚最大公约数。

  一是多元化司法修复抚平生态“伤痕”。该院在全省基层法院率先设立“生态修复资金”,通过补种复绿,加强森林植被恢复,增加森林生态系统碳贮量和碳吸收。同时,着力加强碳汇项目资源扩充,结合水面、稻田、湖泊等要素,逐步构建“从就地、异地、异类到水域、林地、农田等”立体修复模式。截止目前,已筹措生态修复资金140余万元,兴建植物园3000余亩,复绿补种260余亩。

  二是立体式阵地建设严守生态“屏障”。该院与县林业局共建生态司法教育实践基地,实现“生态成果展示、生态保护体验、生态理念传播、生态法治教育、生态文明推广”五位一体集中展示。向外延伸基地功能,设立生态宣教中心,并融入干山生态司法教育展馆、狮峰山生态修复示范基地、东门水库水资源司法保护基地、富屯溪增殖放流点、余墩村农田修复示范点、大坪无害化处理点,实现“一馆两地三点”一体化运作与保护。

  三是社会化综合治理践行生态“共护”。高度重视首例“碳汇”案传播价值,编发典型案例,传播碳汇司法理念。建立菜单式生态普法制度,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等特殊时间节点,大力开展公益植树、增殖放流、爱鸟周宣传及“‘碳’索家乡”亲子研学等实践活动,凝聚社会共识,推进生态与文明“美美与共”。

  聚焦发展主题,创造“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秉承双赢、多赢、共赢,积极拓宽“碳汇+”功能,以法治担当绘就美丽乡村新画卷。

  一是回应“乡村振兴”需求有重点。创新党建共建模式,借助主题党日,再调研结对村乡村特色资源优势,帮助理清发展路子,提振村干部干事创业信心。村集体利用碳汇认购金调整林分结构,培育了楠木、杉木、毛竹等特色产业,实现“户户有增收项目,人人有脱贫门路”。

  二是回应“优化营商”关切有特色。紧紧围绕“双碳”目标,创新被执行人债务清偿思路,探索性开展“碳执行”,协助生产企业将名下的10000单元碳排放配额(即10000吨二氧化碳当量)挂网至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并成功交易首单碳排放配额,助力民营企业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三是回应“青山绿水”期盼有举措。启用近30万元生态修复专项资金和碳汇认购资金,深入开展“治理小流域 打造大生态”等项目建设,先后完成建西镇路兹村河岸绿化、高阳乡花桥村生态公园和大坋村饮水工程修缮以及元坑镇赖源村、高阳乡小筒村、洋墩乡洋坑村的小流域治理工作,有力推进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建设。

  实现“双碳”目标任重道远,顺昌法院将始终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各项审判和执行的能动作用,为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顺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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