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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法院雷琴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作者:张娅   发布时间:2021-12-24 16:25:49


  2021年12月14日,根据妇字〔2021〕43 号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件,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负责人雷琴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本次全国共有798名同志获得该荣誉称号。

  自1998年参加工作以来,雷琴法官本着"凡事倾心,事在人为"的态度,努力践行法官梦。在担任刑事法官期间,常存敬畏之心,为防止工作出错,不断学习法律法规,更新知识结构,虚心向老法官讨教,以提高自身业务素养和工作水平。自2012年瑞昌法院组建少年法庭以来,作为少年法庭负责人,雷琴法官始终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探索少年审判工作机制,注重少年审判向前、向后、向外的延伸工作,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和帮教矫治失足少年回归社会相结合、使法律效果得到最大化的体现,努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雷琴表示,将继续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 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系列重要指示精神, 积极参与实施 2021—2030年中国妇女、 儿童发展纲要, 依法履职, 勇于担当, 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 立足审判本职,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在新征程上担当新使命, 交出新答卷,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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