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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女士灌肠减肥致伤残 养生馆合伙人被判赔偿
作者:阳倩倩   发布时间:2022-03-10 16:38:38


  减肥方法五花八门,各式新招层出不穷,其中灌肠减肥被很多爱美女士认为是躺着就能瘦的减肥密术,但是,这种所谓的灌肠疗法真的安全吗?2019年11月,徐美丽(化名)走进安徽省广德市一家养生馆接受了灌肠减肥。然而,事与愿违,徐美丽在实施灌肠手术的过程中突发腹痛且经久不愈,后经医院诊断为肛周脓肿、肠瘘并进行多次手术治疗,徐美丽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安徽省广德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养生馆肖某某等四名合伙人连带赔偿徐美丽经济损失26万余元。近日,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肖某某、袁某某、曾某某、余某某四人合伙经营一家养生馆开展灌肠减肥业务,2019年11月徐美丽前去该馆体验灌肠减肥,在第四次去体验时由肖某某为徐美丽实施灌肠减肥术,体验过程中徐美丽出现肚子疼痛症状,拔管离开后徐美丽仍然不适。后徐美丽到当地医院住院治疗,情况未好转,12月10日转入南京相关医院,医院诊断为肛周脓肿、肠瘘并进行手术治疗,第一次住院接受治疗14天。12月28日徐美丽再次到南京相关医院进行乙状结肠造口术手术治疗,第二次住院接受治疗23天。2020年10月徐美丽第三次前往南京相关医院进行乙状结肠造口关闭术,住院治疗21天,前后多次住院治疗共花去医药费12万余元。经鉴定徐美丽伤情构成九级伤残,肖某某等四人对三期申请了重新鉴定,一审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意见为伤后误工期365日,护理费120日,营养费150日。广德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经调查认定肖某某无医疗资质开展灌肠减肥并以非法行医对肖某某给予行政处罚。

  广德法院一审审理后认为,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肖某某、袁某某、曾某某、余某某合伙经营的养生馆相关人员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开展灌肠减肥活动,导致徐美丽肠道受伤,应由肖某某等四人承担赔偿责任。徐美丽于第四次灌肠过程中出现不适,其后的就诊过程连续,依据高度盖然性,应认定徐美丽肠道伤情与灌肠减肥之间存在完全关联。徐美丽在未核实该养生馆是否有相应资质和医疗条件的情况下进行灌肠减肥,对损害后果的发生也存在一定过错,可以减轻侵权人责任。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养生馆四名合伙人承担80%的赔偿责任,赔偿徐美丽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26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原被告双方均不服,向宣城中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作出徐美丽伤情与案涉灌肠减肥行为之间存在关联的认定,具有相应事实依据且符合情理。徐美丽在实施灌肠减肥行为前,未对该项目存在的潜在风险及可能对人体造成的伤害进行了解,具有疏忽大意的过失,一审判令肖某某等四人对徐美丽经济损失承担80%赔偿责任,实体处理并无不当。原被告双方的上诉请求均不能成立,遂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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