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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阳法院发出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发布时间:2022-03-25 13:36:05


  3月23日,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离婚案件中,对一名未成年人的父亲发出了《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这也是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后,建阳法院发出的首份指导令。

  小红与小蓝(均为化名)已结婚七年,有一个六岁的儿子。起初二人感情尚好,勤快工作,家庭生活也蒸蒸日上,但由于小蓝平时爱喝酒,酒后情绪失控,在家发脾气砸东西,甚至会对小红和孩子动手。伤心失望的小红一纸诉状将丈夫告上法庭请求离婚。

  建阳法院家事少年审判法官组织第一次庭前调解中了解到:小蓝曾给孩子抽烟并拍照记录称其是好玩的行为,孩子不听话没有好好吃饭就打骂孩子等等,导致孩子对父亲感到害怕。小蓝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思,承认错误并表示会戒酒,决不打骂小红和孩子,不乱发脾气乱砸东西,请求小红原谅。

  日前,家事少年审判法官再次组织庭前调解,这次法庭上多了一位社工。原来,鉴于小蓝对未成年儿子的不当教育,法官对其发出了《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依法正确履行监护责任,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

  为有效督促小蓝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建阳法院通过当地团委对接了青少年服务社工,并在建阳区阳光志愿服务中心执行的“青葱伙伴”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项目中,作为个案进行跟踪服务,提供持续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帮助,以期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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