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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区法院“135”工作法打造交通事故案件专业化审理新模式
作者:高歌   发布时间:2022-06-13 13:55:29


  2009年7月,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交通法庭正式挂牌成立,由海港人民法庭专事审理交通纠纷案件,采取“道交一体化”的审理方式,在化解社会矛盾、司法便民利民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截至目前,共调解交通事故纠纷5600多起,案件自动履行率100%,另与交管部门共同调解复杂疑难纠纷案件560余起,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约3.7亿元。

  “一体化”深化诉源治理

  考虑到交通肇事案件诉讼保全时间紧迫等特殊性,为方便当事人诉讼,从源头上解决矛盾纠纷,海港区人民法院将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办公地点直接设在了交警大队办公楼内,法院综合信息系统与交警车辆信息查询系统相连并用、信息共享,最大程度地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如交通事故纠纷行政调解不成功,当事人可直接在交通法庭申请诉前保全、诉前调解等,实现了受理、审查、立案、保全、调解、赔偿的“一站式”服务。

  “三调解”突出专业审判

  交通法庭在审判实践中总结出了“三全”调解法,即全程调解、全心调解、全力调解,快速高效地处理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案件。在调解过程中,找准双方的利益平衡点,把握双方感情契合点,寻求矛盾化解的突破点,根据不同案件的不同性质,抓住矛盾实质进行调解。如对伤害赔偿案件抓住“赔不赔”“赔多少”“何时赔”这三个关键环节进行调解。2021年,交通法庭案件调撤率接近50%,无一件超审限案件,案件质效大幅提升。

  “五联动”聚合多方资源

  作为主城区法院,海港区人民法院始终把道交一体化建设作为民心工程、“一把手”工程。通过与公安机关、保险公司、鉴定机构、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五方联动,定期与保险公司召开交通事故涉保座谈会,与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起草《联合调解流程办法》,在法庭设立民调工作站,切实做好诉调对接工作,为群众解纷提供多元选择。在实现将大量道交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外的同时,实现了收案量下降、协议履行率达100%的目标。
面对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面对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和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海港区人民法院将以更加昂扬的风貌、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辖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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