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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民情 反映民意 集中民智 解决民难
孝昌法院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作者:汪新元 宋丹阳   发布时间:2022-06-30 15:51:13


  近年来,湖北省孝昌县人民法院通过构建并完善“民情得以了解,民意得到反映,民智得以集中,民难得以解决,民危得以申诉,民愿得以补偿”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五措并举加大信访工作力度,着力狠抓信访当事人息访息诉工作,稳妥地办结了一批“骨头案”、“钉子户”,信访工作步入了良性循环轨道。

  推行判后释明“疏访”。针对当事人因不明白法律规定、不理解证据规则而信访的现象,实行判后释明制度。要求案件承办人或合议庭人员在强化裁判文书说理的同时,还就案件的审判程序、证据认定、裁判理由、法律适用等向当事人作出进一步解释说明,使当事人胜败皆明,最大限度地减少诉讼案件转化为信访案件。

  加强信访窗口“导访”。在立案庭信访接待中心设专人负责来访登记、审查,接待来访群众,解答有关问题,告之解决途径,降低和消除来访群众的对立情绪,把好来访的第一道关口。

  落实院长公开“接访”。确定每周院长接待日,并设有投诉箱和投诉电话,当事人可直接向院长反映问题。能即时答复的,当即答复;不能即时答复的,作出说明,并责成有关人员限期答复。

  实行集体会诊“息访”。首次来信来访的,按上级法院要求一律由原承办合议庭或承办法官处理,立案庭人员参与。当事人仍不服的,由立案庭会同审监庭或审判委员会进行集体会诊给予答复,及时熄灭信访苗头。

  组织全员定期“回访”。院党组要求全院干警,尤其是各业务庭干警对于婚姻家庭纠纷以及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劳动报酬等涉及民生的案件,坚持在判决后由专人定期回访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做好倾听解释工作。院领导和各业务庭负责人,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了解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预防信访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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