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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法院:执行无小事 扣车促履行
作者:李海岚   发布时间:2022-08-19 15:17:06


被执行人当场履行部分案款。

  近日,广西扶绥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雷霆出击,对涉案的被执行人名下车辆进行执行,取得良好的执行效果。

  老赖欠钱不还,一看法院要扣押车辆当场履行一万五千元

  黄小怀(化名)与钟小永(化名)系多年好友,2019年钟小永向好友黄小怀借款十二万元购买农用车运输拉木头,且双方签订了《还款协议》。借款后,钟小永已向黄小怀还款6万3千元,余下5万7千元借款没有按期偿还,黄小怀多次催讨无果后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支持黄小怀的诉请。判决生效后,钟小永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故黄小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该案件的承办法官谭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钟小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经法院查控,查明被执行人钟小永名下有银行存款和一汽牌小型轿车一辆。谭法官依法扣划被执行人钟小永的银行存款31890元给申请人黄小怀,对一汽牌轿车依法查封。此后谭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钟小永电话联系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督促其尽快履行案款。

  谭法官正苦于无法追踪到涉案车辆时,申请执行人黄小怀给谭法官提供了财产线索。“谭法官,我看到钟小永在家过中元节,他的车就停在他家里,你们现在可以过来吗?”谭法官立即带领执行干警奔赴被执行人住所地那江村那条屯(地名)。抵达执行现场后,执行干警对钟小永出具了依法扣押车辆的法律文书,并对钟小永充分释法说理。钟小永一看法院真要扣押车辆,慌忙筹钱还款,当场把1万5千元现金偿还给申请人黄小怀。余下案款,在谭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执行法官释法说理,被执行人主动将车辆交给法院拍卖还款

  2019年糖厂榨季,小峰(化名)雇佣小新(化名)自带挖掘机到伏良村附近的岜陇一带甘蔗基地为其装载甘蔗,双方约定装车人工费为13元/吨。甘蔗装载完后,小峰应支付小新装车人工费三万四千八百元,小峰因当天无钱支付,给小新出具了一份欠条,约定当年7月结清所欠的款项。

  经小新多次追讨,小峰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至今未付,小新将小峰诉至法院。小新胜诉后多次催促小峰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小峰拒不履行,故小新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小峰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经法院查控,小峰名下无登记房产及银行存款等可供执行财物,其名下的车辆目前也无法查证位置,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困境。

  面对“执行难”,执行法官来到小峰家中,对小峰释明法律规定。小峰意识到自己如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面临更严厉的司法惩戒后,主动将涉案车辆开到法院,给法院扣押、拍卖车辆,以偿还欠款。下一步扶绥法院将尽快依法处置扣押车辆,及时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法官下班不打烊,打击拒执扣押车辆

  陈小小(化名)系在崇左市经营槟榔业务的商人,在扶绥县开设有槟榔代理点。吴甲杰(化名)在陈小小的槟榔代理点拿货代销,采取先拿货再结款(赊账)的方式,累计欠款共计三万元,双方有欠条为证,约定欠款于2021年4月还清。此后吴甲杰一直以资金运转困难为由拒不还款,陈小小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吴甲杰拒不偿还欠款。陈小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覃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吴甲杰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经多种途径查明被执行人名下有一辆宝骏牌小型轿车。8月7日上午11点55分覃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陈小小提供的车辆线索,“覃法官,我看到吴甲杰名下的汽车停在渠黎镇某工地,你快来扣押呀!”

  彼时离下班时间只有5分钟,正是一天中的最高气温,且执行干警在一上午的高强度工作后早以饥肠辘辘,但听到申请执行人急切的声音,执行干警出于超强的责任心还是迅速出发赶往车辆所在地。15分钟后,执行干警到达目的地,看到涉案车辆停放在工地内,执行干警研判被执行人应该就在工地,开启警用喇叭催促被执行人出来。迫于司法权威,被执行人吴甲杰匆匆赶来。执行干警当场对被执行人出具了扣押车辆的相关法律文书,并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后,顺利将涉案车辆扣押回法院。下一步法院将对涉案车辆进行拍卖,将拍卖车辆所得案款及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

  “为群众办实事”从不是空喊口号,扶绥法院执行局始终保持勇往直前的奋斗姿态、责无旁贷的作风精神,持之以恒、坚定不移,让每一个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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