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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检察倾情为民讨薪不停歇
发布时间:2022-11-28 15:53:48


  “感谢检察院的同志,我为了追要这笔血汗钱,已经奔波了整整四年,花了很多时间和金钱。通过你们对接协调,我要到了工钱,我的这颗心终于可以安定下来了。”L县农民李老五(化名)握着检察人员的手激动地说。

  2021年11月,李老五抱着一线希望来到贵州省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向检察机关递交民事监督申请书。经过了解得知,李老五及其同村村民余阿汪(化名)等3人在他人的介绍下,于2018年4月到丹寨县务工。李老五等3人列为一个组一起干活,做了一段时间,辛辛苦苦完成了工作,却只得到寥寥工资,剩余7万余元工资用工方一直未付。因多次讨薪无果,申请了劳动仲裁也得不到支持,于是起诉到人民法院,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再审均败诉,走投无路之下,李老五来到了检察院。

  检察机关经审查,发现李老五败诉的原因是诉求不正确,所起诉的被告不恰当,无法提供证据证实诉求,法院的判决并没有错误。但是如果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农民工的血汗钱就打了水漂,而如果支持监督申请则没有法律依据。办结案件不是目的,解决群众的困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才是检察办案的追求,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应当简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而应该借助上下一体化办案机制,切实为群众办实事。于是将案件材料移送丹寨县人民检察院,要求展开调查,帮助李老五做好讨薪工作。

  2021年12月8日,丹寨县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材料后,迅速行动,检察长亲自作出部署和要求,由分管检察长带队,协助州检察院办好案件。在州检察院的指导下,前往L县、凯里市、锦屏县等县市,向李老五及有关当事人、证人调查取证,并到有关部门调取了证据材料。把案件整体情况了解清楚后,细心做好李老五的阐法释理工作,告知其败诉的根源。同时,主动与相关行政部门对接,联合向工程承包企业和用工方沟通。但李老五还要求用工方支付因讨薪而产生的误工费等其他没有法律依据的费用,用工方无法满足其要求,无法谈妥,李老五拒绝接收工钱,州、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多次沟通均未果。2022年1月,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情况依法作出了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并送达李老五。至此,对于案件的办理,可以说依法已经办结,但黔东南州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心系农民工,虽然案件已经办结,但工钱并未得到,如果不再过问,今后农民工是否能拿到工钱依旧是个未知数,对农民工来说是个伤害。因此,要求丹寨县检察院继续跟踪,加强与双方沟通协调,确保农民工血汗钱得到手。丹寨县检察院坚持把检察为民落实在行动上,孜孜不倦与双方沟通。直到2022年11月24日,通过一年来多次洽谈、协调和监督,李老五拿到了7.5万元血汗钱,历时四年的欠薪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去年你们来到我家找我了解案件情况的时候你们也看到了,因为没有钱,我家新建的房子一楼和二楼都只是框架,一直没有钱装墙板,冬天风吹过来比较冷,想放东西在家里也不方……现在得工钱了,我可以买材料请人把房子装了。”李老五嘴里叼着老棉烟喜笑开颜地说。

  黔东南州检察院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的优势,指导丹寨县检察院办案,拓宽办案思路;丹寨县检察院耐心细致,长期一直保持与双方当事人的沟通协调,做到案结事了,解开群众“薪结”,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助推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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