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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筑法律“保护墙” 柳北法院启动反家暴联动机制
作者:梁峰   发布时间:2023-01-29 15:14:54


  反家暴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近年来,广西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与多部门启动实施反家暴联动机制,对家暴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

  眼下,“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已成为网络搜索高频词,然而当家暴受害人遭受或面临家暴威胁时,隐忍、离家出走往往却成了受害人最先想到的答案。至于报警、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使用法律武器的维权手段,在“家丑不可外扬”的陈腐观念作祟下,变成了“等等”“以后再讲”的次选项。

  2022年,我国相继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2年8月1日起施行),以及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等一系列震慑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规。2016年至今,柳北区人民法院累计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47份,为遭受家暴者“撑腰”,对施暴者以惩戒。

  在柳北法院发出的众多人身保护令中,有一起“双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急发的案件,令人记忆犹新。在入秋的一个深夜,一名因不堪家暴离家出走的孩子,被巡逻的民警发现,并送至了救助站保护起来。随后,检察院、民政部门、公安机关、街道社区立即介入,并第一时间联系柳北法院,以法律咨询及共商联调的方式,积极开展证据收集、询问等工作。并在最短的时间内,由社区作为小孩代理人,检察院支持申请的方式,向柳北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柳北法院经审查后,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和家庭教育指导令,并联动多部门保证人身保护令的有效实施和事后监督,同时对施暴家长予以训诫及家庭教育指导,避免小孩再遭受家暴侵害。这个案子是柳北法院与多部门启动实施反家暴联动机制的一起成功案例。

  反家暴联动机制是柳北法院联合公安机关、检察院、妇联、教育、医疗、民政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制定而成,该机制分工明确,职责明晰,旨在增强保护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避免受到家暴侵害。

  反家暴联动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切实履行报告制度。社区、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等基层组织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二是落实调查取证职责。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应首先制止家暴行为,同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社区等单位、组织,应协助公安机关调查证据。三是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支持起诉工作,为遭受家暴者提供法律支持、证据支持、诉讼支持。四是民政部门履行庇护支持,为遭受家暴者提供庇护场所及开展心理疏导。五是人民法院依法履行发出人身保护令的法定职责,积极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在七十二小时,情况紧急的在二十四小时内发出人身保护令。六是落实跟踪回访制度。发出人身保护令后,当地司法机关、社区、居(村)委会、教育机构等,采取观察、回访等形式,监督人身保护令落实情况,对违反人身保护令的情形,由司法机关依法采取措施。七是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司法机关、民政部门、妇联等单位、组织对施暴者开展批评教育,对症下药,积极化解家庭矛盾,帮助修复家庭关系,防止家暴现象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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