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建阳法院:故地重访督效 守护“美丽乡愁”
作者:林炜彬 刘家慈   发布时间:2023-02-22 16:14:12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眼前是一望无际的稻田,耳边是动听的鸟叫声,清新的空气伴随着稻香,没有烦恼,没有惆怅,悠闲自在……这诗意一般的田园生活,也许就是在外打拼人的“美丽乡愁”。

  近日,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法官为守护好这份“美丽乡愁”,来到了建阳区麻沙镇新溪村。

  一年前,生活在这里的刘某某,因不堪稻田野生动物侵扰,便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捕杀了小麂7只、野猪2只、鼬獾1只、白鹇1只。

  2022年5月,建阳法院以巡回审判就地开庭的形式审理了此案件,最终以非法狩猎罪,被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签署“野生动物保护令”。

  转眼近九个月过去,“刘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表现得如何?”“‘野生动物保护令’执行得如何?”建阳法院法官带着这些疑问,故地重访。

  “去年那场在村部的公开庭审,让我们村里人都知道了什么是禁猎区、禁猎期,自从那以后大家都会相互提醒……”

  在新溪村村部,大家聊着那场特殊的庭审给村里带来的变化。

  “过去,村里人觉得抓个麻雀、打个小鸟、逮只野鸡啥的,都是再常见不过的事,不过现在大家都会注意了。”

  “是啊,今天我们进村就感受到了,现在村里好像是鸟儿的天堂,鸟儿也像人一样会择优而居的……”

  刘某某坦言,因为自己的不懂法,做了一些违法的事,而现在的他积极参加各类保护野生动物的公益活动,还用自己的切身经历向村里人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让村里更多的人从过去的无知到现在的知法、懂法、守法,很是开心。

  麻沙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也对刘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的表现给予肯定。

  “这次来,看到村里、村民和你的变化,我们也很高兴。也让我们感受到,原来一场庭审,也可以是我们奔向美好的生活的起点。”回访法官表示,自己也是从乡村走出来的农民子弟,对乡村有着特殊的情感,希望在大家共同的努力下,为从这里走出的孩子留下最初、最美好模样。

  正值春耕备耕时节,法官针对当前农业生产活动中较易产生纠纷的领域给予法律指导。

  为守护身边的“好风景”,建阳法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绿色司法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持续深化惩治有力度、修复有精度、联防有广度“三位一体”的绿色司法保护模式,实现在好风景里保护好生态、在好生态中发展好经济、在好经济中守护好生活。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2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