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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40余年累计受理涉外海事案件8.8万件
作者:冯家顺   发布时间:2025-10-11 11:30:12


  自1984年首批海事法院成立以来,人民法院40余年累计受理涉外海事案件8.8万件,涉及146个国家和地区,越来越多外国当事人在所涉争议与我国没有实际联系情况下,主动选择在中国海事法院提起诉讼。

  这是记者从10月10日在京举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讲坛”2025年度第五讲了解到的。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沈红雨表示,海事司法是践行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参与推动全球海洋治理的重要力量。人民法院恪守国际条约、尊重国际惯例,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着力打造国际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据介绍,2013年以来,人民法院累计审理海上货物运输、海上保险、船舶碰撞、船舶修造等纠纷案件30余万件、内河航运纠纷案件2.7万件,有效规范航运市场秩序,促进船舶工业发展,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维护国际贸易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人民法院与检察、海警、行政机关等加强协调配合,推动构建陆海统筹、部门协同、区域联动、社会共治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协作体系。”沈红雨介绍,自2022年“两高”联合发布海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以来,海事法院审理海洋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案件179件,依法惩治非法捕捞、非法占用海域、非法采矿等污染海洋环境的行为,坚定守护人海和谐的海洋生态环境。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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