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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不适合按摩服务,6000元服务费能退吗?
发布时间:2025-11-28 15:49:34


近日,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调解化解了王某诉吉林市丰满区某美容院确认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王某诉称,他在某美容院接受了6次腿部按摩服务后出现不适,经医生诊断,王某因腿部静脉曲张不适合按摩或过激运动刺激。王某随即联系美容院说明情况,并要求退还6000元服务费,但该美容院表示王某已享受优惠套餐及产品,现在产品已开盖使用无法二次销售,且王某此前签署合同时也曾承诺不退款,所以拒绝退费。

受理案件后,调解员充分发挥专业调解能力,制定 “背对背-面对面”的递进式调解方案。在征求双方均同意调解后,调解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深入沟通,了解双方的争议核心。向王某释明消费者对消费结果应有的合理预期,引导其理性协商,同时,调解员也告知某美容院负责人应尊重消费者个体差异,妥善处理消费纠纷。 

在调解员的耐心疏导下,美容院同意退还部分费用,但双方在退费金额上仍存在较大分歧,美容院只同意退还2350元服务费,可王某仍坚持要求退费6000元,调解员先后尝试多次协商,双方仍未能达成一致。 

面对调解僵局,调解员不断调整调解策略,耐心与双方进行沟通。最终,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美容院退还服务费3500元。王某到被告店内办理退费手续后,前往丰满法院办理撤诉事宜,这起引发双方矛盾的合同纠纷得以化解。 

丰满法院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将矛盾化解在诉前,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彰显了基层法院在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 



来源: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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