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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合伙起纠纷 法院调解化争端
作者:王建萍 发布时间:2025-12-01 10:07:43
近日,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合伙经营产生的纠纷,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后达成和解协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被告系多年好友。2018年,双方合伙经营了一家环保公司。后在合作期间产生分歧,原告便退出合伙关系。双方就退伙事宜签订了一份分伙协议书,约定被告补给原告18万元。后经原告多次催款,被告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仅给付1.3万元,另冲抵事故款1.5万元,余款再未给付。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梳理案情,考虑到双方系多年好友,若简单地一判了之,很可能激化矛盾,导致二人友情彻底破裂。 法官耐心倾听后发现双方的主要症结在于钱款的偿还方式上,遂从法理与情理双重角度出发,一方面明晰权利义务,解析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回顾往日情谊。经过法官不懈地释法明理与温情劝导,当事人的心结逐渐被打开,最终原告同意分期给付的建议,当场就款项数额和还款时间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既重拾了多年的老友情谊,也维护了各自的合法权益。
来源: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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