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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多次翻墙撬窗入室盗窃被判刑11个月
发布时间:2025-12-03 15:33:29
古语有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妄想不劳而获,最终难逃法网。近日,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 基本案情 2022年9月18日至9月26日,被告人孔某连续六次进入6名被害人家中,通过翻墙并用随身携带的螺丝刀将窗户撬开进入室内的方式盗窃电线、黄金饰品、塑料摆件等物品,盗窃财物总价值为人民币1853元。案发后,已退还部分赃物,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孔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以被告人孔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官说法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财富的积累从来离不开正当劳作与守法底线。孔某罔顾法律红线,翻墙撬窗入户行窃,看似“不劳而获”,实则早已触碰法网,即便退赃赔偿,也难逃刑责追究。任何试图通过盗窃、侵占等不法手段谋取私利的行为,终将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劝君莫贪不义之财,唯有坚守诚信底线、通过合法途径创收,方能行稳致远。 来源:
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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