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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件人担心快递延误“打飞的”送件,费用怎么算?
发布时间:2025-12-10 11:39:39


千万元订单的签约在即,江宁毛先生寄往西安的关键文件,却因快递环节出岔,为了挽回局面,他自掏腰包购买机票亲赴送达。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件关于责任认定纠纷的案件。快递“预计送达时间” 能否作为履约承诺?

基本案情

2023年8月17日,南京的毛先生遭遇了一场与时间赛跑的紧急任务。公司要求他必须将一份至关重要的文件火速送往西安,这份文件关乎着第二天下午即将签订的一笔金额高达上千万元的重要订单。这笔订单的成功与否,对公司而言意义非凡,毛先生丝毫不敢懈怠。

他迅速在快递平台下单,满心期待快递公司能以最快的速度将文件送达。虽然快递平台页面上清晰地显示着“预计送达时间8月18日21:00”,但毛先生凭借着从前寄送快递的经验,心想不出意外的话应该能在18日早上到达。 

 然而,意外还是来了。负责揽件的快递小哥不知是疏忽大意还是其他原因,当天晚上竟没有将这份承载着重要使命的文件送往分拣中心。这意味着,文件只能等到第二天凌晨才能踏上运输的旅程。毛先生得知这个消息后,迅速取消了快递服务。他心急如焚地赶到快递点,从快递小哥手中取回了文件。紧接着,他马不停蹄地赶往机场,乘坐清晨最早的一班飞机,亲自将文件送往西安。

订单最终有惊无险地成功签订,可毛先生心里却始终有个疙瘩。他越想越觉得委屈,觉得这一切都是快递公司运输文件时出了问题,才导致自己白白多花了4000元的机票费用。于是,他向江宁开发区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快递公司承担这笔费用。 

快递公司作为被告,在接到法院传票后,觉得自己简直比窦娥还冤。他们承认,快递小哥确实存在工作失误,没有及时将文件送往分拣中心,但这只是整个运输流程中的一个小环节。快递公司负责人解释道,就算这批快件晚一批次送往分拣中心,按照他们的运输能力和路线规划,快递也完全能够在预计时间内送达。

法院认为

首先,快递平台显示的“预计送达时间”只是一个基于大数据和运输经验预估出来的时间,它并不是绝对准确的。在实际的快递运输过程中,会受到各种各样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比如恶劣的天气可能会导致航班延误、道路拥堵可能会影响车辆的行驶速度等等。所以,在8月18日21:00前后的一定时间内,都属于合理的送达时间范围,不能仅仅因为实际送达时间与预计时间存在一定偏差,就认定快递公司违约。

其次,毛先生在得知快递小哥工作失误后,自行前往快递点取回快递,这一行为实际上已经表明他主动解除了与快递公司之间的快递服务合同。而且,目前并没有任何证据能够显示,即使这批快递迟延一批次到分拣中心,其送达时间就会超出合理的送达时间范围。因此,案涉快递服务合同解除的根本原因在于毛先生自身对文件送达时效有着特殊且苛刻的要求,而不是因为快递公司违约所造成的。

最后,对毛先生主张的“打飞的”费用,快递公司在与毛先生签订快递服务合同时,根本无法预见到毛先生会为了早点将文件送达而选择“打飞的”送件。这种费用远远超出了快递公司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对可能产生的损失的可预见范围。因此,毛先生出于自身的商业利益而“打飞的”,相关费用应该由他自己承担。

法院判决

江宁开发区法院驳回毛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毛先生不服,向南京中院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预计送达时间”仅为参考,而非绝对承诺。消费者在选择快递服务时,应明确自身需求,若对时效有特殊要求,可与快递公司协商明确特殊条款,避免纠纷发生。同时,商家也应尽量减少实际履约能力与承诺之间的差距,避免降低平台信用。若因商家或平台原因导致严重延误,消费者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则合理维权。



来源: 江宁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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