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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材定金”引纠纷 线上交易需谨慎
发布时间:2025-12-10 12:02:47


2025年10月,一起因购买黄精药材引发的定金纠纷在法院调解室内画上句号。崔某握着调解书感慨道:“谢谢法官耐心沟通,这笔定金终于有了着落!” 

2025年9月,崔某通过微信联系上声称能采购优质黄精药材的吴某,并转账支付1万元定金。然而吴某既未按约定供货,也未退还定金,在崔某多方协商后,吴某仅口头承诺“2025年10月之前给付货物”。直至承诺期满,崔某既未收到药材,也未拿回定金,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纠纷虽金额不大,但矛盾焦点在于信任崩塌。吴某承认收款事实,但称资金周转困难;崔某则坚持要求立即退款,双方僵持不下。为实质性化解矛盾,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策略:对吴某,法官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定金合同的规定,指出其未履约且未退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若进入执行阶段将面临信用惩戒;对崔某,法官理解其焦虑情绪,但引导其考虑吴某的实际履行能力,建议通过调解方案保障权益,以便尽快拿回定金。 

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吴某承诺一次性返还1万元。在法官的督促下,吴某提前筹措了资金,在调解书约定的履行期限前主动来到法院,当场将1万元现金交到崔某手中,此案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法官说法 

近年来微信转账引发的买卖纠纷频发,此案金额虽小,却关乎群众切身权益,线上交易需注意: 

1. 线上交易留存证据,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应完整保存; 线上交易需留存完整的“证据链”,需清晰证明交易合意与付款事实。 

2.应尽量形成书面合同,即便无法形成书面形式,也应通过线上文字确认约定好货物规格、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重点内容。 

3.要坚持诚信原则,守信是经营和交易的根本,一旦违约不仅要承担还款责任,还可能面临信用惩戒。 




来源: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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