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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招生季“陷阱”!
发布时间:2026-01-04 10:47:00


招生季期间,部分家长为了让子女进入理想的学校,不惜花重金“找关系”“找门路”,一些不法分子将家长的爱子之心异化为“商机”,抓住家长的迫切和焦虑心理,精心布下陷阱。近日,福建省鼓楼法院就审结了一起涉招生有关的诈骗案件。 

2023年5月至2024年7月,被告人王某某谎称自己是某保安公司老板,可以帮林某某办理其子女入学福州某重点中学事宜,多次以需要请客送礼、缴纳入学费用等理由让林某某向其转账合计人民币153840元。2024年8月5日至8月7日,被告人王某某谎称可以帮郑某某办理其子女入学福州某职业技术学校事宜,骗取郑某某转账人民币3000元。此后,被告人王某某将上述钱款均用于其个人和家庭的日常开销。2024年8月28日,被告人王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 

鼓楼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的钱财,金额达人民币15684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因被告人王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有其他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最终,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责令被告人王某某退赔被害人林某某经济损失人民币153840元,退赔被害人郑某某经济损失人民币3000元。 

法官提醒:各类院校入学均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和官方流程,家长应通过教育部门、招生学校等正规渠道办理入学手续,切勿轻信“花钱买名额”“托关系办入学”等说辞。如遭遇诈骗,务必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报警。同时,家长还需注意保护好子女及家庭的信息(如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切勿轻易外泄。如遇可疑情形,应及时与校方、教育部门沟通确认,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来源: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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