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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财富密码”,真“投资陷阱”!
发布时间:2026-01-29 10:53:18
您是否曾在微信公众号上阅读过声称能“带你财富自由”的投资分析文章?您是否被引导添加过“理财专家”的微信?这看似是通往财富的捷径,实则是犯罪分子精心布置的陷阱。近日,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结这样一起刑事案件。 2021年3月至2024年1月间,被告人陈某某伙同蔡某某、吴某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在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某大厦运营广州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上述人员在明知公司经营的微信公众号频繁被封禁、公司使用的账户频繁被公安机关因涉嫌诈骗而止付、冻结的情况下,仍开通注册大量企业公众号,在公司及员工均无证券从业资格及资质情况下发表投资引导性文章,并将微信公众号的粉丝引流到相关的非法网络投资平台,以非法获利。经查,广州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惠XXXX划”“红XXX令”等公众号引流行为涉及被害人高某、钟某某、王某等人被诈骗案,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502万余元。被告人陈某某在广州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担任主管期间非法获利共计18万元。2024年10月27日,被告人陈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被告人陈某某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仍为其犯罪提供广告推广等帮助,非法获利18万元,致使多名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陈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某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陈某某退出违法所得并预缴罚金,酌情从轻处罚。最终,鼓楼法院依法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扣押在案的被告人陈某某所退违法所得人民币十八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官提醒:面对网络上“内部操盘技巧”“独家内幕消息”“低风险高回报”等宣传话术,务必保持高度警惕。所谓的“理财导师”“投资专家”往往是诈骗分子虚构的身份,其展示的投资收益截图等极有可能是伪造的,其目的是干扰判断、诱导投资。投资理财前牢记三“不”原则:不轻信网络信息,不依赖熟人推荐,不迷信内部信息。选择正规投资渠道,核实相关资质,保护个人信息,才能守住钱袋子。 来源: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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