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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值后商家“跑路”?法院:退!退!退!
发布时间:2026-01-29 15:50:10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因其便捷性和优惠性而备受青睐。然而,这种消费模式背后却隐藏着不小的风险,当消费者满怀期待地充值后,却遭遇商家突然“跑路”,预付的钱款又该如何追回?近日,福建省台江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预付式消费”而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林先生在某理发店店员的推销下充值了会员费2000元,不久后,林先生就发现该理发店处于关门状态,原先充值的款项中尚有1500元无法使用。林先生怀疑理发店卷款跑路,遂向12345投诉,工商管理部门介入后理发店老板张某始终不出面处理,无奈之下,林先生遂向台江法院提起诉讼。 

台江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林先生在会员卡中充值的1500元作为其在张某经营的理发店内消费的预付款,张某经营的理发店予以接收并为林先生提供服务,双方之间的消费服务合同成立并生效,该理发店理应向林先生提供消费服务。现理发店以闭店的行为表明其不会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林先生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尚未实际消费的款项。故法院依法判决理发店应向林先生返款1500元。 

法官说法:近年来“预付式消费”日渐兴起,但这种消费方式也极易产生办卡容易退款难、商家跑路预付钱款“打水漂”等风险与隐患。因此消费者在选择此类消费模式时,应做到理性消费,并谨慎审查商家的经营能力。同时,建议消费者与经营者订立书面协议,特别是要明确终止服务、转让等对消费者的限制性约定,并留存好相关票据及合同,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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