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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毒品新“马甲” 被告人贩卖异丙帕酯获刑
发布时间:2026-01-30 11:20:03
在禁毒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不法分子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可谓绞尽脑汁,当传统毒品和已被列管的毒品,逐渐难以“施展拳脚”时,他们就将罪恶的目光投向了,异丙帕酯等新型毒品。 毒品严重摧残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助长暴力和犯罪,禁毒工作意义重大,任重道远,为增强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在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发布一起涉嫌贩卖毒品犯罪的典型案例。 案件详情 2024年9月初,购毒人员阮某通过微信联系被告人叶某,以每颗1500元的价格向被告人叶某购买3颗依托咪酯电子烟弹。被告人叶某收到购毒定金1500元后,以1600元的价格向上线购买了6颗电子烟弹。同月10日晚上,被告人叶某将其中的3颗电子烟弹交付给阮某,并收取了现金3000元,该3颗电子烟弹已被公安机关扣押。随后几天,被告人叶某主动联系阮某,欲以较低的价格卖给阮某同样的电子烟弹。双方约定买卖3颗,每颗售价1400元。同月15日,被告人叶某收取了阮某转账的购毒定金3500元。同月18日晚上,被告人叶某被民警抓获,当场扣押到电子烟弹1颗、电子烟杆1个等。上述扣押的4颗电子烟弹液体净重均为1.5克。 经鉴定,上述扣押的4颗电子烟弹均检测出异丙帕酯成份。 法院审理 荔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贩卖已被国家列管的非药用类精神药品异丙帕酯,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叶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庭审上自愿认罪,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叶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 2024年6月1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将溴啡等46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将包含异丙帕酯在内的46种物质列入《非药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并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异丙帕酯通常呈现为白色粉末,吸食后会快速攻击中枢神经系统,让人兴奋,产生幻觉,若长期使用,会产生身体和精神依赖,对健康危害极大。 不法分子将新型毒品伪装成常见食品或用品,极具迷惑性。该案是异丙帕酯被列管为毒品后荔城法院的首例判决,彰显了司法机关对毒品犯罪“零容忍”的坚定立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广大群众切勿轻信“无害上头”等谎言,提高警惕,增强防毒意识,谨防因一时好奇或其他原因沾染这类新型毒品。若发现涉毒线索,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
荔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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