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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薅羊毛”式消费不可取 小心“仅退”变赔钱
发布时间:2026-02-04 15:35:56


近日,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因电商平台“仅退款”规则引发的纠纷。该案件不仅反映了电商交易中买卖双方的权益冲突,也凸显了法律在规范网络交易秩序中的重要作用。   

基本案情 

原告系某电商平台的商家。某日,被告在原告经营的店铺购买某护鼻商品后,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为由申请“仅退款”。在未退回商品及未与商家协商的情况下,平台批准了被告的“仅退款”申请,导致原告遭受经济损失。后原告发现该商品并非质量问题,而是被告反馈安装不上。原告与被告多次协商让其退回商品,但均协商无果,最终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货款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00余元。

法院调解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该案金额虽小,但矛盾较深,当中涉及各方对平台“仅退款”规则的理解和应用,再加上原告身处外地,为减少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承办法官决定积极组织调解工作。法官指出,虽然平台设有“仅退款”规则,但消费者在行使权利时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商家合法权益。同时,法官也向原告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其在合理范围内理性维权。 

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被告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妥之处,同意与原告调解,最后达成以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及其他损失共计200余元,并由被告当庭履行的调解协议,后原告向法院申请撤回该案起诉。至此,这起因“仅退款”引发的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法官提醒 

如今,网购已经成为人们主要的消费渠道,电商平台因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及平台声誉、提升购物体验等因素,在售后服务中推出“仅退款”规则,本质是平台与商家约定的特殊救济方式,是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利器,但其适用应当符合相应的条件,绝非占便宜的工具。因此,在日常网购消费中,商家应诚信经营,消费者也应遵守诚信原则,用好规则,理性消费,共同维护公平、健康的网络市场秩序。



来源: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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