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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了就睡,原来是醉了
作者:欧阳丹 殷婧 发布时间:2026-02-06 10:54:41
近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案件。 群众在早上竟发现赣州蓉江新区潭口镇人民政府门前路段停放了一辆车,车内居然有人酣睡。时将车停放在道路中间并在车内睡着。民警接群众报警赶到现场将向某叫醒,发现其有饮酒驾车嫌疑。 经审理查明,2024年12月24日23时许,被告人向某与朋友在赣州市一KTV饮酒。次日2时许,向某酒后驾驶小型汽车从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出发沿赣南高架桥由北往南行驶至十龙聚龟路段时,碰撞高架路道路隔离水泥墙,造成车辆及道路中心隔离水泥墙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向某驾车逃离现场,行驶至赣州蓉江新区潭口镇人民政府门前路段时将车停放在道路中间并在车内睡着。8时许,民警接群众报警赶到现场将向某叫醒,发现其有饮酒驾车嫌疑,在询问过程中向某否认其酒后驾驶车辆,随后向某被带至医院提取血样并送检。经鉴定,向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6.62mg/100ml。经认定,向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向某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向某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依法应从重处理;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能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最终,向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提醒,正所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容易使人的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健康,切勿存有侥幸心理。 来源: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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