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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退费难 法院调解终解纷
作者:郑莉莉 发布时间:2026-02-09 11:55:39
近日,安徽省包河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典型案例。 原告李某与被告某教育培训机构就二级建造师考试培训课程签订了一份培训合同,李某为此支付了1580元的培训费用。后李某在学习过程中与该培训机构就合同内容产生争议要求退费,双方多次沟通未果,李某遂诉至法院。法官受理案件后,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发现,该案金额虽小,但矛盾较大,原告认为被告存在夸大、欺骗行为,被告则认为已经提供课程,是原告自身原因放弃上课。双方之间的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双方争议的合同内容难以确认,多次协商未果不欢而散,均不同意让步。 最终经法官多次沟通,释法说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同意退50%费用给原告,案件得以调解结案。 法官提醒 遭遇到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时的注意事项: 1.格式条款无效情形 ◆《民法典》第496条:培训机构对退费限制等重大利害条款,必须采用加粗、弹窗等方式提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 2. 证据固定 ◆沟通录音 ◆聊天记录 ◆缴费凭证 3. 维权路径 ◆协商阶段:书面发送《退费告知函》留存快递底单 ◆行政监督: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司法救济:提起民事诉讼 来源: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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