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酒后“智驾”仍属酒驾,法院判了
作者:李艳平 发布时间:2026-02-10 10:11:32
随着汽车智能化浪潮袭来,智能辅助驾驶技术已广泛应用于各类车型,为大众出行带来便捷与科技感。而在技术进步的背后,让一些人对“智驾”产生好奇的同时,也滋生了侥幸心理——认为,只要开启智能辅助驾驶模式,自己即便酒后上车,也是“安全”的,甚至可以规避酒驾处罚。事实真的如此吗? 日前,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这样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被告人王某、被告人孟某犯危险驾驶罪,均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各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经查明:2025年3月21日晚,王某和孟某饮酒后,王某提出要驾驶孟某的轿车体验一下智能辅助驾驶模式,孟某在明知王某饮酒的情况下,仍使用手机软件操控设置,告知王某基本的车辆操控注意事项,设置好目的地后,将车辆交由王某驾驶,并乘坐副驾驶位置。 经固镇县谷阳镇某路段时,被固镇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 另查明,王某被查获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25mg/100mLL,孟某被查获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5mg/100mL。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具有自动辅助驾驶功能的机动车,查获时血液中乙醇含量225mg/100mL;被告人孟某作为涉案机动车的实际管理人,与王某共同饮酒后仍将自己管理的具有自动辅助驾驶功能的机动车交由王某驾驶,且设置相应的自动辅助驾驶功能并与王某同车乘坐,查获时孟某血液中乙醇含量135mg/100mL。两被告人均构成危险驾驶罪,且系共同犯罪,应予依法惩处。 综上,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不可逾越的法律底线。智能辅助驾驶系统不等于“自动驾驶”系统,驾驶人才是最终的责任主体。使用智能辅助驾驶时,需始终保持专注,双手不脱离方向盘、视线不偏离道路,随时准备应对突发情况,杜绝睡觉、玩手机等危险行为,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 来源: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