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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引纠纷 释法明理促调解
发布时间:2026-02-10 10:27:00
近日,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责任纠纷案件。承办法官秉持“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理念,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既保障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也减轻了肇事方的诉讼负担,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情简介 据悉,原告驾驶二轮电动车自西向东行驶,在十字交叉口与自北向南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的被告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怀远县交通管理大队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至医院治疗,经诊断,该事故造成原告多处受伤。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共计18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了案卷材料,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和双方当事人的诉求。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首先向双方当事人释明了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规定,明确了被告的赔偿责任和范围。同时认真倾听双方的心声,积极疏导当事人的情绪,从情理、法理两个层面入手,向双方分析诉讼的利弊得失,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次调解和沟通,双方当事人的态度逐渐缓和,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分期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0万元。 法官寄语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每一起交通事故的背后,都可能牵扯一个或多个家庭的幸福。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谨慎通行,从源头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来源: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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