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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时未成年,诉讼时成年,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作者:刘益雪   发布时间:2026-02-10 10:32:15


近日,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案件,交通事故中未成年变成年,父母还要承担责任吗?

案情简介 

陈某1(事故发生时未成年,诉讼时成年)驾驶二轮电动车刮碰到行人吴某,造成吴某受伤,车辆受损。公安交管部门认定,陈某1负此起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吴某负此起道路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陈某2、成某系陈某1的父母。吴某诉至法院,请求陈某1、陈某2、成某赔偿各项损失合计11万余元。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1被认定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吴某因本起事故产生的各项合理损失,应由被告陈某1承担70%的赔偿责任。陈某1在事故发生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吴某请求其监护人陈某2、成某承担陈某1应当承担的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明确规定,行为人在行为发生时不满十八周岁,被诉时已满十八周岁,被侵权人请求原监护人承担侵权人应承担的全部责任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故该诉请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最终判决:陈某2、成某赔偿吴某各项损失的70%,扣除垫付款,还需赔偿9万余元。

典型意义 

生活中,未成年人作为驾驶人员进入道路交通中的情形并不少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的有关规定,明确了责任主体,平衡了各方利益,在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关怀的同时也避免被侵权人因侵权人成年或财产不足而无法获得赔偿。本案中,经法院审理查明,侵权人在交通事故发生时系未成年人,至案件诉讼时已经成年。法院在把握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运用法律逻辑,充分考量侵权责任编司法解释所体现的强化被侵权人保护、合理分配责任以及兼顾行为人与监护人立法精神与发展趋势。



来源: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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