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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上头电子烟”是毒不是烟
发布时间:2026-02-13 11:02:33


你是否觉得毒品,是电视剧里的东西,与我们的生活离得很远,但是有很多新型毒品,经过花式伪装,可能就在你身边 比如说“上头电子烟”。看看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这个案例!

案情简介   
      2024年3月5日至3月26日期间,蔡某某多次伙同并容留费某某、郝某、张某某在酒店房间内,吸食由蔡某某、费某某提供的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弹。3月26日晚,蔡某某又联系石某购买了一支含毒电子烟弹,随后伙同并容留张某某、郝某、李某某在某酒店房间内吸食。经鉴定,蔡某某、郝某、张某某、李某某、费某某的头发样本中均检出依托咪酯成分。 

2024年4月2日,蔡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   

宿松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法院根据蔡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蔡某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说法   
      依托咪酯是一种不溶于水的白色粉末状物质(医疗上主要表现为水剂、乳剂),具有镇静催眠活性,增加剂量可以产生麻醉作用,是一种短效的非巴比妥类静脉麻醉剂,在临床上主要适用于全麻诱导,也可用于短时手术麻醉。 

依托咪酯往往被不法分子伪装成电子烟流入市场,并以“上头”作为宣传噱头,对涉世未深的青少年具有较强的欺骗性和诱惑性,滥用群体低龄化特征明显。同时,未成年人自控能力差,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拉拢,误入歧途。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正式列管,非法吸食、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依托咪酯”,一律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 

“上头电子烟”外观与普通电子烟相似,极具迷惑性,但内含的依托咪酯等违禁成分危害巨大。吸食后会出现眩晕、站立不稳、视力模糊等即时症状;长期滥用会严重损害大脑和神经系统,导致脾气暴躁、精神障碍等严重后果。尤其令人痛心的是,本案被告人容留的对象中涉及未成年人,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侵害。 

近年来,像“上头电子烟”这样伪装成饮料、零食等形态的新型毒品犯罪有所增加,与传统毒品犯罪交织,隐蔽性、欺骗性极强。不法分子常打着“时尚”、“潮流”、“无害”的幌子进行兜售,严重威胁青少年群体的安全。在日常生活中,广大市民一定要提升防范意识,做到不盲目好奇,不放松警惕,坚决对毒品说“不”。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处罚: 

(一)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二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二年内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过行政处罚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来源: 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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