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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步行“溜达一下”更安全
发布时间:2026-02-14 10:15:41


马上喝完酒了,咱们怎么回家?千万别开车,夜色正好,倒不如我们步行“溜达一下”,怎么样?用双脚的摆动,换马路的安宁,不然就像下面的案例一样,心存侥幸心理,导致发生酒驾、醉驾的交通违法行为。 
  看看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发布的我们身边的危险驾驶罪案例。         
  案例一   危险驾驶不悔改,今又醉驾被判刑 
  常言道,人是不会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的,但被告人李某不思悔改,抱着侥幸心理,时隔2年酒后驾驶再次被查。 

2022年1月,李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刑。2024年4月,李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普通摩托车,又一次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司法鉴定,李某血样中乙醇浓度为168.9mg/100ml,系醉酒驾驶。 

2024年5月,临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案例二   摩托车也是车,醉酒驾驶照样判     

被告人张某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横穿马路时,与小型轿车发生碰撞,经认定,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鉴定,张某血样中乙醇浓度为120.1mg/100ml,系醉酒驾驶。 

2023年3月,临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案例三

醉驾冲卡?逃不掉的!


被告人李某酒后驾驶小汽车,看到前方有交警设卡检查酒驾,李某担心被查出酒驾,于是继续驾驶车辆往辅路驶去,欲躲避查缉,后被交警拦下。经鉴定,李某血样中乙醇浓度为103mg/100ml。

2023年9月,临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案例四

  “隔夜酒”也是酒,侥幸心理不能有

2021年8月的某一天晚上,被告人李某因朋友聚会与他人席间饮酒。经过一夜的休息后,次日早上8点40分许,李某驾驶轿车,路途中被执勤民警查获。后经鉴定,李某血样中乙醇浓度为188mg/100ml,系醉酒驾驶。

2022年4月,临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驾前贪杯,驾后伤悲,“酒”后不可行,步行“溜达一下”更安全,拒绝酒驾醉驾,莫用生命赶路!

法官提醒

什么是酒驾?什么是醉驾? 

1.饮酒驾车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2.醉酒驾车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来源: 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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