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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步行“溜达一下”更安全
发布时间:2026-02-14 10:15:41
马上喝完酒了,咱们怎么回家?千万别开车,夜色正好,倒不如我们步行“溜达一下”,怎么样?用双脚的摆动,换马路的安宁,不然就像下面的案例一样,心存侥幸心理,导致发生酒驾、醉驾的交通违法行为。 2022年1月,李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刑。2024年4月,李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普通摩托车,又一次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司法鉴定,李某血样中乙醇浓度为168.9mg/100ml,系醉酒驾驶。 2024年5月,临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案例二 摩托车也是车,醉酒驾驶照样判 被告人张某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横穿马路时,与小型轿车发生碰撞,经认定,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鉴定,张某血样中乙醇浓度为120.1mg/100ml,系醉酒驾驶。 2023年3月,临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案例三 醉驾冲卡?逃不掉的!
被告人李某酒后驾驶小汽车,看到前方有交警设卡检查酒驾,李某担心被查出酒驾,于是继续驾驶车辆往辅路驶去,欲躲避查缉,后被交警拦下。经鉴定,李某血样中乙醇浓度为103mg/100ml。 2023年9月,临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案例四 “隔夜酒”也是酒,侥幸心理不能有 2021年8月的某一天晚上,被告人李某因朋友聚会与他人席间饮酒。经过一夜的休息后,次日早上8点40分许,李某驾驶轿车,路途中被执勤民警查获。后经鉴定,李某血样中乙醇浓度为188mg/100ml,系醉酒驾驶。 2022年4月,临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驾前贪杯,驾后伤悲,“酒”后不可行,步行“溜达一下”更安全,拒绝酒驾醉驾,莫用生命赶路! 法官提醒 什么是酒驾?什么是醉驾? 1.饮酒驾车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2.醉酒驾车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来源:
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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