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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科产品遭遇“孪生兄弟”?法院这样守护“正牌军”
作者:刘洋   发布时间:2026-02-24 09:40:12


近日,安徽省迎江区法院审结了一起涉“飞科”商标的侵权案件,依法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该案不仅维护了知名品牌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法院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坚定立场。 

一、案情回顾:仿冒“飞科”产品,侵权者终担责 

原告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科公司”)系“飞科”商标的权利人,其剃须刀、电吹风等产品在市场上享有较高知名度。被告某电商商户未经许可,在其销售的产品上擅自使用与“飞科”商标近似的标识,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飞科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依法判决: 赔偿飞科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5000元。 

二、法院裁判:严惩侵权,传递司法导向 

1. 侵权认定: 

法院比对涉案商标与“飞科”注册商标,认为二者在字形、读音、视觉效果上高度近似,且被告产品与飞科主营产品类别相同,易导致消费者混淆,构成《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侵权行为。 

2. 赔偿考量: 

在确定赔偿金额时,法院综合考量了“飞科”商标的知名度、被告主观恶意、侵权规模及原告维权成本等因素,最终判赔数额体现了对恶意侵权的惩戒力度。 

3. 典型意义: 

本案明确释放了“保护创新、严打仿冒”的司法信号,对净化市场环境、引导商户诚信经营具有示范意义。

三、法官支招:避坑指南三连招 

给商家: 

✅ 进货要像"查户口":索要完整授权链 

✅ 低价爆款要警惕:天上不会掉"品牌馅饼" 

给消费者: 

✅ 认准官方"身份证":查看防伪编码 

✅ 一键验真:品牌官方小程序扫码验证 给权利人:

 ✅ 发现侵权快取证:公证购买+网页存证 

结束语: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始终以高水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高质量发展,通过个案裁判树立规则、引导秩序。未来,我们将继续严厉打击侵权行为,让创新者安心、让侵权者生畏,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保障。



来源: 迎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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