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揭露诈骗新骗局 警惕“假机关”来电
作者:陈丹 发布时间:2026-02-24 10:19:21
近日,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吴某、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依法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被告人吴某与被告人唐某明知上线“小财”通过拨打诈骗电话对不特定的对象实施诈骗犯罪活动,为牟取非法利益,在2025年6月13日至14日期间,与同案人潘某按照上线安排先后在政府机关的机房内安装“VOIP”设备(具有改变主叫号码、虚拟拨号、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络等功能)共3套,上线支付三人生活开支等费用8400元,其他报酬未结算。上线通过安装后的设备拨打电话直接实施诈骗犯罪活动,累计拨打诈骗电话六百余人次,致使被害人陈某被骗25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唐某明知上线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仍按照上线指示伙同他人提供特定技术支持帮助参与实施诈骗,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中的从犯。鉴于二被告人系从犯、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随着时代的发展,新的诈骗手段层出不穷,太湖法院在此提醒广大民众: 1.陌生来电不轻信:政府机关绝不会通过电话、网络通知您涉案或要求转账。即便来电显示为本地机关号码,也可能是改号伪造。凡涉及钱财、个人敏感信息,请务必挂断电话,通过官方公布的联系方式核实。 2.陌生链接不点击:不点击短信、社交软件发来的任何所谓“法律文书”“安全检测”“中奖信息”等链接,不安装来源不明的APP。 3.个人信息保护好:不向他人透露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不扫描来源不明的二维码。 4.报案止损要及时:一旦怀疑被骗,立即挂断电话,保存好通话记录、短信、转账凭证等证据,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
来源:
太湖县人民法院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