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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专偷办丧事人家 法院判了!
作者:鲁进 张晨   发布时间:2026-02-26 10:37:55


男子因盗窃刑满释放后屡教不改,专挑被害人办完丧事疲惫之际入室盗窃,近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人陈某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案情简介:     

被告人陈某某因2021年12月某晚与郭某某到黄土店镇刚办完丧事的被害人陈某甲家盗窃等事实,被鼎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24年7月14日,陈某某刑满释放。     

2024年8月,被告人陈某某又在鼎城区双桥坪镇、蔡家岗镇3次趁被害人家中办完丧事后疲惫之际,入户盗窃他人价值共计人民币2万余元的财物。     

发后,被告人陈某某于2024年8月22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其到案后拒不认罪。部分涉案赃物及作案工具被查获。   

法院判决:     

鼎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结合陈某某系累犯、有多次盗窃前科等情节,鼎城法院依法从严惩处,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同时判决将扣押的赃物发还被害人、责令陈某某退赔被害人损失、没收作案工具等。   

法官说法:     

该案中,被告人陈某某有多次盗窃前科、且系累犯,此次系刑满释放不久后立即作案,其已形成固定作案模式,挑选的作案目标均为刚办完丧事的人家,趁被害人家中存放有人情礼金、比较疲惫时作案,给失去亲人的被害人带来新的伤痛,最终难逃法律制裁。法官提醒,天下没有不劳而获的捷径,任何试图以违法犯罪方式获取利益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的惩处;而屡次违反法律者,更会受到严惩。 



来源: 鼎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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