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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杯酒换二月刑!法律红线不可触碰
作者:雷梦芷 发布时间:2026-02-27 10:21:48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不可触碰的法律红线,更是守护生命安全的底线。近日,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刘某某因严重醉酒驾车引发事故,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最终受到法律严惩。 2025年3月22日12时许,唐某某在饮用约二两白酒后,心存侥幸驾驶二轮摩托车上路,与官某某驾驶的另一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唐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唐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经鉴定,唐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7.7mg/100m1。案发后唐某某积极赔偿官某某的损失并取得其谅解,唐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津市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综合被告人刘某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积极赔偿损失、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主要责任、有犯罪前科等情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唐某某犯危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提醒,安全驾驶关乎个人安危与他人家庭幸福,广大驾驶员务必绷紧安全之弦,摒弃侥幸心理,敬畏法律、敬畏生命。无论饮酒多少,都应自觉抵制酒驾、醉驾,选择代驾、网约车等安全出行方式,共同守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来源:
津市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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