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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网络图片需谨慎 踩到侵权红线要担责
作者:张宇 范妮 发布时间:2026-02-27 11:12:23
近日,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外卖平台鲜花图片的侵权案件,给广大商家在网络运营中使用图片敲响了警钟,也强调了知识产权保护在互联网时代的重要性。 原告某鲜花有限责任公司发现,常德某地区鲜花店未经合法授权,在某外卖平台上的销售详情页使用原告公司已在版权局登记的系列鲜花摄影作品,遂请求判令该花店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控侵权图片与原告公司享有著作权的摄影作品,二者在鲜花品种、颜色、数量、排列以及包装纸、包装带的颜色、图案、包装方式、背景等整体布局、局部构图以及拍摄角度、光线等方面高度一致,可以判定二者构成实质性相似。被告某鲜花店未经原告公司授权许可,也未支付使用费,擅自在外卖平台上发布案涉作品,其行为侵犯了原告公司对案涉摄影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判决常德某地区鲜花店立即停止侵权,承担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在互联网时代,商家使用网络图片进行商业宣传需格外谨慎,随手下载使用,容易踩到侵权红线,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广大商家要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尊重他人知识产权,营造健康有序的营商环境,推动行业高质量创新发展。 来源:
津市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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