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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租赁手机带来“超钱消费”
作者:唐祯   发布时间:2026-02-28 10:16:03


近日,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案件。智能手机功能繁多、更新换代快,新款产品深受年轻消费者追捧,但其高昂的价格不免让人望而却步。随着共享经济的发展,“手机租赁”业务悄然兴起,以“低月供”、“零抵押”的方式缓解消费者经济压力,以“低”租金就可获得高价产品。消费者在享受这种便利的同时,也应当警惕其中存在的风险。 

2024年7月,唐某在网上与某贸易部签订《租赁服务协议》,租赁iPhone 15 Pro Max手机一台、耳机一副,分期支付租金,苹果手机总租金13596元,租期12个月,耳机总租金2580元,租期6个月。协议签订后,唐某即支付2900元押金,贸易部向其交付手机、耳机,唐某后续按约定支付两期租金,余款未支付。2025年5月,该贸易部向津市法院起诉,要求唐某按合同约定支付剩余租金、滞纳金。本案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法官提示:此类纠纷往往存在以下特点:1.消费群体年轻,在心仪产品与“低月供”的双重吸引下,难以理性评估自身经济能力。2.产品市场价格高,为“分期”消费创造前提;租金总额超产品市场价格,较易产生纠纷,发生租金逾期。3.违约责任较重,违约金金额较高。4.条款设置较为隐蔽,即便约定到期可选择返还或买断产品,但返还条件较多,加之产品本就是消耗品,最终往往只能是买断产品。5.设置由租转售条款,消费者在逾期支付租金时,即需支付全部租金,购买产品。

手机租赁一方面满足了消费者的超前消费需求,另一方面也让消费者支付了超出市场价格的租金,甚至承担较高的违约金,一旦引发纠纷,消费者往往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大家要保持理性消费,综合考虑自身经济实力,切勿盲目跟风。选择正规租赁平台,提高自身防范意识,警惕“超钱消费”。



来源: 津市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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