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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口角后蓄意报复殴打他人 法院:判赔1.1万
作者:何静 伍梦霞   发布时间:2026-03-04 10:20:15


因邻居孙子踩到自家晾晒的干菜而发生矛盾,事后蓄意殴打他人致轻微伤,最终不仅需赔偿医疗费等费用,还成了侵权责任人,为“遇事冲动用拳头”付出了代价。近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 

据悉,2025 年 3 月,徐某与黄某因黄某孙子踩到徐某晾晒的干菜发生口角,双方进而扭打,后被周边群众及时拉开。矛盾本可就此平息,但黄某却对此次冲突心存怨恨。2025 年 4 月,黄某见徐某刚从外地回家,气愤之下上前对徐某举拳殴打。徐某躲闪过程中倒地,黄某又拉扯徐某头发将其拖行,并动手击打徐某面部及头部。经鉴定,徐某的伤情构成轻微伤;徐某受伤后共花费医疗费 4239.81 元,后续经司法鉴定所评估,其损伤后的误工期为30日、护理期7日、营养期7日。 

法院审理认为,黄某因与徐某此前的矛盾心存怨恨,蓄意报复并殴打徐某,侵犯了徐某的健康权,其行为存在明显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对于黄某提出“2025 年 3 月的矛盾中徐某有错,才导致本案纠纷”的辩解,法院明确指出:双方此前的纠纷,黄某完全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而非以此为由擅自对徐某实施殴打,故对黄某的该辩解主张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综合徐某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鉴定费等各项损失,判决黄某共计赔偿徐某 11007.81 元。 

法官表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未能理性处理矛盾引发的侵权案件。现实中,不少当事人存在“对方有错在先,自己动手就有理”的错误认知,但事实上,解决纠纷的合法途径有多种,私人暴力绝不在其列,一旦动手,即便原本有理,也会因侵权行为变成过错方,甚至可能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拳头”永远换不来“道理”,遇到矛盾纠纷时,务必保持冷静克制,优先选择合法途径化解,切勿因一时冲动酿成更大麻烦。



来源: 桃源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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