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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求职未果退款难 法院调解追回全款
作者:涂思思 伍梦霞   发布时间:2026-03-04 11:14:38


“本想花钱走捷径,差点钱职两空,多亏法院帮我追回了钱款!”拿到调解协议的小卢感慨道。近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三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付费介绍工作合同纠纷案,不仅为求职者挽回损失,更以案例警示,求职切勿轻信 “花钱找关系”,正规途径方为正道。 

2024 年 4 月,急于解决就业问题的小卢,听闻老万自称 “人脉广、能搞定工作”,便与其签订《就业咨询服务协议书》,约定由老万帮忙解决长沙地区各大银行的就业问题,事成后支付12万元“介绍费”。满怀期待的小卢,签约当天就将 12 万元转给老万。 

然而,数月过去,老万承诺的工作毫无进展。小卢多次催促,对方要么推诿拖延,要么避而不见。意识到可能被骗的小卢,无奈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全部费用并赔偿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梳理证据发现,双方签订的协议、转账记录及聊天记录清晰证实了纠纷事实。考虑到此类 “花钱找关系”的行为易助长不良风气,法官决定优先调解。 

调解中,老万辩称已为求职付出努力,只因招聘复杂才未成功,只愿退部分费用;小卢则坚持对方未履约,要求全额退款并赔偿。面对僵局,法官直击要害:根据《民法典》,以不正当手段达成的求职约定,违反公序良俗和公平竞争原则,不受法律保护。老万收了钱却未提供有效服务,理应退款;小卢试图 “走捷径”的行为本身不当,主张损失缺乏依据。 

一番释法明理后,双方均认识到错误。最终达成协议:老万分两次退还小卢 12 万元,小卢自愿放弃其他诉求。 

法官提醒 

求职者应通过正规平台、招聘会等合法途径求职,凭借能力公平竞争。切勿轻信 “花钱找关系” 的承诺,此类约定不受法律保护,不仅可能破财,还可能卷入骗局。遇纠纷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守好自身权益。



来源: 桃源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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