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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转账出失误 不当得利应返还
作者:卢若阗   发布时间:2026-03-05 10:12:57


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网络转账失误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近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50万元。 

原告张某在通过手机银行进行转账时,不慎输错账号,将本应转入朋友账户的50万元误转入被告李某账户。张某发现后,立即与李某联系,请求返还误转款项。然而,李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返还。无奈之下,张某将李某诉至法院。 

在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迅速展开调查,通过调取银行交易记录、手机银行操作记录等相关证据,确认了张某的转账确属操作失误,且李某无合法依据占有该笔款项。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并依法判决被告李某返还原告张某50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张某的经济损失得以挽回。 

法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情形。当遇到类似情形时,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法院进行调解。当和解、调解无法达成协议时,受损失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也要提醒广大民众,在进行网络转账等金融操作时,务必仔细核对信息,避免类似失误。  



来源: 桃源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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