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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出去的钱,为啥法院不支持要回?
作者:童思   发布时间:2026-03-18 14:00:14


朋友开口问你借钱,你借不借?对方一拖就是几十年 这钱还能要回来吗?江西省乐平市发布的这个案例,我们来聊聊民间借贷中,很容易被忽视的“隐形杀手”——诉讼时效 。

案件回顾:原告程某某与被告石某某系朋友关系,1991年至1992年,石某某因生意所需曾向程某某累计借款11000元,但当时双方都未明确约定还款期限。1993年,石某某因生意亏损而外出,2011年才回到乐平。2011年,程某某首次向石某某提出还款主张,但未采取有效法律手段;2025年,因石某某始终未归还借款,程某某将其诉至法院,满心期待通过法律维权,但因诉讼时效已过,法院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纠纷普通诉讼时效为3年,最长保护期限为20年,且最长诉讼时效不适用中止、中断情形。本案中,因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因此诉讼时效从程某某2011年首次主张权利起算,直至2025年起诉时已超过3年,且程某某未能举证证明期间存在催款通知、短信、通话记录等证据。此事也超过了自1991年权利受损之日起20年的最长保护期,且该债权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特殊情形,最终程某某丧失胜诉权。 

提别提醒:民间借贷务必注意以下三点: 

一是签订书面凭证,明确还款期限、金额等关键信息; 

二是时效期间内积极主张权利,通过书面催告、微信聊天、录音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 

三是切勿拖延维权,一旦超过法定时效,即便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也可能面临败诉风险。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及时维权才是守护权益的关键。若遇民事纠纷,建议尽早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在法定期限内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权利,避免因疏忽时效而追悔莫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来源: 乐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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